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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4月23日訊(記者 洪灣)2014年4月23日,廖衛昌等四人故意傷害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3年12月27日,永興縣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4年1月14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並於4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
  在二審庭審中,合議庭重點圍繞案件經過、被害人鄧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過錯、廖衛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桿打擊被害人、毆打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廖衛昌等四人投案情節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調查。
  檢察機關將現場勘查筆錄、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郴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法醫學檢驗鑒定意見書、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法醫學文證審查意見書等證據進行了當庭舉證,宣讀了證人證言及四上訴人在偵查機關的供述。四上訴人及其辯護人發表了質證意見。
  根據廖衛昌的辯護人申請,法庭依法通知了相關證人和鑒定人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對證人、鑒定人進行了交叉詢問。法庭當庭播放了案發時解放南路現場視頻、城市監控視頻及廖衛昌手機拍攝的視頻資料。庭審中,鑒定人還就法醫學專業領域內的問題進行了回答。
  被害人親屬、上訴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法執紀監督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公眾等100餘人參加旁聽。同時,法院還設置遠程視頻旁聽席,供未能進入法庭的人員旁聽。中國法院網、湖南法院網和郴州法院網對庭審過程進行了全程圖文直播。
  本案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廖衛昌等四人故意傷害案二審公開開庭 庭審過程網上圖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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