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教育局聯合出台了《關於實施成都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和提高公益性幼兒園財政補助標準的通知》,不僅為公辦幼兒園的財政公用經費撥款劃定了標準,還提高了公益性幼兒園的財政補助金額。
  2015年起,這兩項新標准將正式執行。根據《通知》,中心城區、近郊和遠郊區(市)縣的公辦幼兒園財政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應分別不低於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而公益性幼兒園的財政補助標準,中心城區、近郊、遠郊區(市)縣的每生每年將分別提高400元、200元、200元。提升後的標准將分別達到每生每年2400元、1000元、800元。根據《通知》,中心城區即五城區和高新區,近郊則包括雙流縣、天府新區成都片區、郫縣、溫江區、新都區,其餘區(市)縣即為遠郊。成都商報記者 王垚  (原標題:公辦、公益性幼兒園補助標准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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